◇晨报融媒记者 刘鑫 实习记者 王明圆 牛嘉欣
本报讯 5月10日,正在上大三的小马拨打内蒙古晨报“我是记者·我帮你”24小时服务专线(0471—967967)反映,自己在微信歌手群里看到位于大召西北角阿吉泰冰煮羊的招聘信息,2021年5月,他去应聘当驻唱歌手,双方口头约定工资待遇是一天200元。但在25天后,小马称自己被辞退,并只结付了1100元工资,剩余工资4000元迟迟未结。从2021年6月至今,他多次联系老板,但对方不接电话,微信也不回。小马向劳动监察大队咨询,劳动监察大队让他提起诉讼。
晨报融媒记者联系阿吉泰冰煮羊老板布仁,对方称过两天会把工资补给小马,当记者再问及具体问题时,布仁拒绝回答,随后挂断了电话。
同日,记者致电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回复:当事人可直接去玉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出诉求,具体情况需当事人向玉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对接。
记者在玉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上级单位呼和浩特市劳动仲裁委员会采访时,劳动仲裁科刘姓工作人员称,需当事人向当地玉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先申请劳动仲裁,认定是否为劳动关系,如认定不了劳动关系,让玉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出一份不予受理劳动仲裁协议。因有相关法律规定,在校学生不可以走劳动仲裁,当事人可以以劳务关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随后,记者联系小马,将结果告知小马,小马表示同意刘姓工作人员的提议。
内蒙古秀友律师事务所樊日冬律师称,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据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其勤工助学期间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他们之间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不能适用《劳动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不能受理,可以走劳务关系,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