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有人带刀,太危险了。”近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敕勒川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自己在赛罕区辖区某十字路口,与他人发生矛盾,对方携带了刀具。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查,双方因琐事发生矛盾,并未发生打架斗殴。查实其中一方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对他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敕勒川路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