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峰市元宝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李某心起贪念,多次诈骗,最终难逃法网,锒铛入狱。
2017年的某天,偶然之下李某遇到了舅妈崔某,舅妈要去存钱,攒够之后交养老保险。李某一听心中便有了“想法”。李某称自己可以帮忙办理保险,崔某就相信了她。几天后李某利用朋友的银行卡号冒充社保局会计账号,并告知崔某可以交钱办理保险了。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李某以需要送礼为由多次向崔某要钱,共骗取崔某5.79万元。2018年至2019年期间,李某贪心不改,又多次以伪造房屋租赁合同、高价转租房屋的手段,骗取被害人孙某1.45万元、邹某0.8万元,钱某0.2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总计人民币8.24万元,数额巨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继续向被告人李某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八万二千四百元分别返还给被害人。邢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