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融媒记者 郭治华
本报讯 9月11日,本报报道了呼市新城区姑子板巷粮食局小区院内物业公司私设停车场向外来车辆收费一事。
据小区物业内蒙古万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称,“停车场”停车每车每小时收费3元,每天收费封顶20元。如长期停车,还可实行包月收费,每月300元。
10月8日,呼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与价格监督检查股处理此事的负责人曹洋表示,针对粮食局小区院内物业公司私设停车场向外来车辆收费的情况,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调查后发现,该小区物业公司确实未取得《停车场经营许可证》经营对外收费停车场,目前此事已立案调查,有处理结果后会回复记者。
曹洋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4号公布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此事的进展,本报将持续关注。